就业中心

劳工处设有多间就业中心遍布港九新界,为求职人士提供简单易用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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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求职
  1. 请亲身前往各区的就业中心,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填写一份就业中心登记表格。你在表格上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为你提供就业服务的用途。
  2. 你会获分派筹号,筹上注明接见的先后次序及时间。
  3. 你可利用等候接见的时间,阅览布告版上的空缺资料卡,或使用「搵工易」空缺搜寻终端机寻搜空缺,请抄下感到兴趣的空缺编号。
  4. 你亦可利用就业中心的免收费电话、传真机、已接驳互联网的电脑等,联络雇主或传真履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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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
  1. 我们与你会见时,会向你解释你抄下的空缺的聘用条件。
  2. 如你符合雇主的要求而又愿意接受雇主所给予的薪酬及条件,我们会联络雇主,安排你接受面试和甄选。
  3. 当面试时间安排妥当后,我们会将介绍书交给你以便前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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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后
  1. 雇主是否聘用你或你是否接受雇主的聘请,完全由你们双方自行决定。
  2. 你下一次再到我们中心时,请带同你的登记卡到来。登记的有效日期为三个月。有效期过后,登记人士如仍需找寻工作,则可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