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网页只适用于已登记参加「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计划),并已获发登记编号人士递交与计划相关的文件及资料,如你尚未登记参加计划,请按此登记。
开始填写网上表格前,请先备妥以下文件:
如你需要申报多于一份工作,你须就每一份工作递交一份《申报就业表格》。
网上递交文件的时限为15分钟。请于限时内完成递交文件程序。如操作逾时,所有已输入及上传的资料将被重设,你须重新输入有关资料及上载文件。
请参照下列格式准备所有文件的电子档案。请确保文件副本清晰可读。
当所有文件齐备后,你可按下列步骤填写网上表格:
完成网上递交后,你会收到一个确认讯息及参考编号。如果你的网页视窗在收到确认讯息前已关闭,即表示你尚未成功递交文件,请重新递交。
请记下参考编号,并在日后进行查询时提供该参考编号。
你所填写及向劳工处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作处理「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的申请及有关的用途。这些资料是你在自愿情况下提供的,但如资料不足,劳工处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
劳工处可能将你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香港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及机构、劳工处委聘的服务机构/承办商,以作审核申请者资格及所提交的资料、提供相关的支援服务、执行及宣传计划用途、进行调查及研究,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22条以及附表1的第6原则,你有权要求查阅你的个人资料及更正有关资料。如欲提出上述申请或查询有关你的个人资料,请联络「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办事处经理,地址: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东九龙政府合署10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