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根据<<聘用外地雇员法>>,规管输入外劳细则。目前,澳门特区政府输入劳动力的政策大前提是确保澳门工人优先就业及劳动权益不会受损,只有在当地没有合适的人选,或无法提供足够人力资源时,外地雇员才会被考虑作为补充而批准输入。输入外地雇员的申请必须由澳门注册的公司向澳门特区政府劳工事务局聘用外地雇员厅提出。
一般情况下,外地居民如到澳门工作,必须先取得澳门当局发出的工作许可。审批外地雇员在澳门的工作许可属聘用外地雇员厅的职权范围,而批准外地雇员进入及逗留澳门则属治安警察局的权限。雇主必须为获准输入的外地雇员申请“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简称“外地雇员证”)。 有关申请可由雇主或其合法代理人,或透过澳门法定的职业介绍所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外地劳工事务警司处递交。申请外地雇员证的手续可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网址。
有意前往澳门工作的人士,必须在开始工作前,先获得合法工作许可。雇员宜要求雇主提供工作许可文件,以确保可在澳门合法工作。如有怀疑,外地雇员可向澳门劳工事务局聘用外地雇员厅或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外地劳工事务警司处寻求协助,核实可在澳门合法工作的身份,以免触犯澳门的法规。
香港公司雇员如被派驻澳门工作,亦须与澳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相关的澳门公司向聘用外地雇员厅办理输入外劳手续。
澳门的劳工法例只适用于澳门的本地劳工。不过,为了保障外地劳工,澳门特区政府要求雇主与每一位外地劳工签订书面雇佣合约,而所有雇佣合约必须获得澳门劳工事务局聘用外地雇员厅批准。一般的原则是,外地工人根据雇佣合约所享有的权益和福利,不应低于澳门有关劳工法例所订明的标准。如外地工人未能获得根据合约可享有的权益和福利,或与雇主发生与雇佣有关的纠纷,澳门劳工事务局会提供免费的调解服务,以协助劳资双方达成和解。为保障个人权益,求职人士在接受聘约时,应主动向雇主了解雇佣条件及福利,及要求雇主提供一份已签署的雇佣合约副本,并小心保存,以作日后参考之用。
澳门劳动关系法内明确列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及工作条件的规范等。有关规定虽然只适用于澳门的本地劳工,但对有意到当地工作的人士,具有参考作用。
适应生活
澳门虽然与香港在地域上十分接近,但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很多方面都未必完全相同,例如在办公室内上级与下属的相处方式,同事间交往的习惯,交谈的用字,口语等都可能和香港有别。到澳门工作的港人必须入乡随俗,虚心学习及努力适应。
保持优势
港人到澳门工作一方面要融入当地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亦要致力保持自己的优势。须不时留意世界各地的时事及经济政治,加强本身的两文(中文及英文)三语(英文、粤语、普通话)能力,更新管理知识及保持认真专业的工作态度。
谦厚尊重
到澳门工作,港人必须持有谦厚的态度,学习别人的长处,包容别人的不足。坦诚相处,互相切磋,才是正确之道。
人际网络
融洽的人际关系及广阔的人脉网络对在澳门生活及工作都很有帮助。工余时可抽空参与不同的聚会,加入行业或职业上的团体、劳工团体、商会等,都能结交更多朋友。
澳门的对外交通四通八达,不论海路、陆路以至航空都很方便。详情请浏览澳门旅游局网页。
澳门一些较具规模的企业会为员工提供宿舍,求职人士宜先向准雇主查询有关宿舍环境、设施等情况。如受雇公司没有提供宿舍,便须自行安排居所。要了解澳门的住房价格,可参考当地的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网站。
澳门的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卫生中心及私家诊所为居民提供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如有紧急需要,可直接到医院(如仁伯爵综合医院(即山顶医院)或镜湖医院)的24小时急诊中心求助。如非紧急情况,可到分布在澳门市区或离岛的卫生中心求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