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就業計劃」一覽表 (僱主篇)

就業計劃名稱
目標求職人士
內容
可享有的津貼
訓練/試工期
職位類別
查詢
目標求職人士

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大學/大專院校於指定年份頒發的學士或以上學位的香港居民

內容

僱主按照香港法例及以不低於月薪 18,000 港元聘請目標畢業生,並派駐他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

可享有的津貼

僱主可就每名聘用的畢業生於在職培訓期內,獲發每月 10,000 港元的津貼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18個月

職位類別

全職

查詢

2969 0460
2969 0446

就業計劃名稱 就業展才能計劃
目標求職人士

殘疾求職人士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並提供有薪在職培訓

可享有的津貼

僱主可就每名相關僱員於在職培訓期內,獲發每月達6,000元或8,000元 的津貼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6至9個月

職位類別

每週工時15小時或以上及僱傭合約為期三個月或以上

查詢

香港區:
2852 4801

九龍區:
2755 4835

新界區:
2417 6190

目標求職人士

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及可參加中高齡就業計劃

可享有的津貼

合資格僱員在計劃推行期間可獲勞工處發放最高20,000元再就業津貼

訓練/試工期

合資格人士須連續完成6個月或12個月工作

職位類別

全職兼職合資格「散工」均可

全職: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及每星期工作時數最少30小時 兼職: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及每星期工作時數少於30小時 合資格「散工」:非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連續30天內的總工作時數最少76小時
查詢

2116 0131
2397 7277

就業計劃名稱 中高齡就業計劃
目標求職人士

40 歲或以上的
失業求職人士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並提供有薪在職培訓

可享有的津貼

僱主可就每名相關僱員於在職培訓期內,獲發每月達4,000元或5,000元的津貼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3至12個月

職位類別

全職 /兼職均可 兼職為每星期工作18至少於30小時

查詢

2150 6398

目標求職人士

15 至 24 歲學歷在
副學位或以下的
離校青年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並提供有薪在職培訓

可享有的津貼

僱主可就每名相關僱員於在職培訓期內,獲發每月達5,000元的津貼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6至12個月

職位類別

全職 /兼職均可 兼職為每星期工作18至少於30小時

查詢

2112 9932

目標求職人士

15 至 24 歲學歷在
副學位或以下的
離校青年

內容

僱主為目標青年提供工作實習訓練機會 在「工作實習訓練」期間沒有僱傭關係

可享有的津貼

參與的青年在完成工作實習訓練後,可獲勞工處發放7,300元的津貼,提供工作實習訓練的機構不需要支付津貼給參加者

訓練/試工期

工作實習訓練
為期1個月

職位類別

每週工時30小時或以上

查詢

2112 9932

就業計劃名稱 工作試驗計劃
目標求職人士

在尋找工作方面
有困難的求職人士

內容

僱主為目標求職人士提供試工機會 在「工作試驗」期間沒有僱傭關係

可享有的津貼

參加計劃的求職人士在完成工作試驗後,可獲勞工處發放達9,600元的津貼,其中500元由提供試工機會的機構支付

訓練/試工期

工作試驗為期30天

職位類別

全職/兼職均可 兼職為每星期工作達18小時及少於30小時,以及一個月(30天)試工期內的總工作時數少於130小時

查詢

2152 2090

勞工處「就業計劃」一覽表 (求職人士篇)

就業計劃名稱
目標求職人士
內容
訓練/試工期
職位類別
查詢
目標求職人士

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的大學/大專院校於指定年份頒發的學士或以上學位的香港居民

內容

僱主按照香港法例聘請目標畢業生,並派駐他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

獲聘的畢業生可獲不低於18,000 港元的月薪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18個月

職位類別

全職

查詢

2969 0460
2969 0446

就業計劃名稱 就業展才能計劃
目標求職人士

殘疾求職人士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並提供有薪在職培訓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6 至 9 個月

職位類別

每週工時 15 小時或以上及僱傭合約為期三個月或以上

查詢

香港區:
2852 4801

九龍區:
2755 4835

新界區:
2417 6190

目標求職人士

連續3個月或以上沒有從事任何獲酬工作的40歲或以上人士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

合資格參加者在計劃推行期間可獲發最高20,000元再就業津貼

訓練/試工期

連續完成6個月或12個月工作

職位類別

全職兼職合資格「散工」均可

全職: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及每星期工作時數最少30小時 兼職: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及每星期工作時數少於30小時 合資格「散工」:非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連續30天內的總工作時數最少76小時
查詢

2116 0131
2397 7277

就業計劃名稱 中高齡就業計劃
目標求職人士

40 歲或以上的
失業求職人士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並提供有薪在職培訓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3 至 12 個月

職位類別

全職/兼職均可 兼職為每星期工作18至少於30小時

查詢 2150 6398
目標求職人士

15 至 24 歲學歷在
副學位或以下的
離校青年

內容

僱主聘請目標求職人士成為僱員,並提供有薪在職培訓

訓練/試工期

在職培訓為期
6 至 12 個月

職位類別

全職/兼職均可 兼職為每星期工作18至少於30小時

查詢

2112 9932

目標求職人士

15 至 24 歲學歷在
副學位或以下的
離校青年

內容

僱主為目標青年提供工作實習訓練機會 在「工作實習訓練」期間沒有僱傭關係

參與的青年在完成工作實習訓練後,可獲勞工處發放 7,300 元的津貼

訓練/試工期

工作實習訓練
為期 1 個月

職位類別

每週工作 30 小時或以上

查詢

2112 9932

就業計劃名稱 工作試驗計劃
目標求職人士

在尋找工作方面
有困難的求職人士

內容

僱主為目標求職人士提供試工機會 在「工作試驗」期間沒有僱傭關係

參加計劃的求職人士在完成全職工作試驗後, 可獲勞工處發放達 9,600 元的試工津貼,而兼職工作試驗的津貼額則以每小時 57 元計算

訓練/試工期

工作試驗為期 30 天

職位類別

全職/兼職均可 兼職為每星期工作達18小時及少於30小時,以及一個月(30天)試工期內的總工作時數少於130小時

查詢

2152 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