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文件

網上遞交文件前的注意事項

  1. 此網頁只適用於已登記參加「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計劃),並已獲發登記編號人士遞交與計劃相關的文件及資料,如你尚未登記參加計劃,請按此登記。

  2. 開始填寫網上表格前,請先備妥以下文件:

    • 已填妥及簽署的《參加者承諾書》、《申報就業表格》或《再就業津貼申請表格》
    • 其他證明文件(如有),例如工資紀錄、出勤紀錄、強積金供款紀錄、僱主書面證明或《僱主聲明書》等。
  3. 如你需要申報多於一份工作,你須就每一份工作遞交一份《申報就業表格》。

  4. 網上遞交文件的時限為15分鐘。請於限時內完成遞交文件程序。如操作逾時,所有已輸入及上傳的資料將被重設,你須重新輸入有關資料及上載文件。

  5. 請參照下列格式準備所有文件的電子檔案。請確保文件副本清晰可讀。

    • 檔案大小:每個檔案6MB或以下
    • 檔案格式:PDF、JPG或PNG
    • 色深:灰階(不載有照片的文件)或彩色(載有照片的文件)
    • 檔案數量:最多5份
  6. 當所有文件齊備後,你可按下列步驟填寫網上表格:

    1. 細閱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2. 填寫你的出生日期及登記參加計劃時填報的電話號碼最後4位數字以作認證
    3. 填寫你的英文姓名、聯絡電話、電郵地址(如有)及選擇遞交的文件類別
    4. 確認你是計劃的合資格參加者
    5. 按「選擇檔案」後揀選需上載的的檔案(請參閱本指引第5點詳列的電子檔案規格),完成後再按「上載」
    6. 如需上載多於一個檔案,按「新增」並重複步驟五
    7. 完成上載所有檔案後,按「遞交」
  7. 完成網上遞交後,你會收到一個確認訊息及參考編號。如果你的網頁視窗在收到確認訊息前已關閉,即表示你尚未成功遞交文件,請重新遞交。

  8. 請記下參考編號,並在日後進行查詢時提供該參考編號。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收集資料的目的

你所填寫及向勞工處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處理「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的申請及有關的用途。這些資料是你在自願情況下提供的,但如資料不足,勞工處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

資料的轉移

勞工處可能將你的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其他有關政府部門及機構、勞工處委聘的服務機構/承辦商,以作審核申請者資格及所提交的資料、提供相關的支援服務、執行及宣傳計劃用途、進行調查及研究,以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查閱個人資料/查詢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22條以及附表1的第6原則,你有權要求查閱你的個人資料及更正有關資料。如欲提出上述申請或查詢有關你的個人資料,請聯絡「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辦事處經理,地址: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10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