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為香港的企業和青年創造龐大的發展機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1年試行「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下稱「計劃」),獲得參與企業及青年的非常正面評價。勞工處自2023年起推行恆常化的計劃,鼓勵企業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促進他們的事業發展及大灣區內的人才交流。為加強支援青年就業,計劃自2025年1月起推出優化措施。
參加計劃青年的資格,放寬為29歲或以下,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高等教育院校頒發的副學位或以上學歷,並為可合法在香港受僱工作的香港居民。
在香港及大灣區內地城市均有業務的企業,按照香港法例聘請並派駐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可向政府申領的津貼為每名參與青年薪酬的60%,上限增加至每月12,000港元,為期最長18個月。企業須以不低於月薪18,000港元聘請持有學士或以上學歷的青年,並按市場薪酬水平聘用持有副學位的青年。
自2025年度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參與計劃並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在香港工作,促進大灣區內人才交流。有關詳情請參閱計劃的「參與機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