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試驗計劃 工作試驗計劃

工作試驗計劃

旨在透過為期一個月(30天)的全職或兼職工作試驗,協助在尋找工作方面有困難的求職人士,以提升其就業競爭力。計劃的參加者會被安排在參與機構內擔任正式的工作,為期一個月(30天)。

參加者與參與機構並無僱傭關係。在試工期間,參與機構須為參加者提供在職培訓,並且委派一位富經驗的員工為指導員。每位參加者在完成一個月(30天)的工作試驗後,可獲試工津貼,其中部分金額會由參與機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