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試驗計劃」
提供工作試驗 物色可造之材
旨在透過為期一個月(30天)的全職或兼職工作試驗,協助在尋找工作方面有困難的求職人士,以提升其就業競爭力。計劃的參加者會被安排在參與機構內擔任正式的工作,為期一個月(30天)。
計劃內容
- 計劃的參加者會被安排在參與機構內擔任正式的工作,為期一個月(30天)。
- 參加者與參與機構並無僱傭關係。
- 在試工期間,參與機構須為參加者提供在職培訓,並且委派一位富經驗的員工為指導員。
- 由2023年5月1日起,每位參加者在完成一個月(30天)的全職工作試驗後,最高可獲9,600元的試工津貼,而兼職工作試驗的津貼額則以每小時57元計算,其中500元由參與機構支付。
- 勞工處會為參加者投購保險。
- 勞工處鼓勵參與機構在參加者試工期滿後,聘用他們為正式僱員。參與機構如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參加者並提供在職培訓,更可考慮申請「中高齡就業計劃」的培訓津貼。
(*如參加者與參與機構的協議及實質工作時數為每星期達18小時及少於30小時,以及一個月(30天)試工期內的總工作時數少於130小時,則屬兼職性質。在任何情況下,所有工作試驗參加者於一個月(30天)試工期內的總工作時數上限為208小時。)